內容更新與查證:2026-09-18
美加關稅對經濟的影響,不能用「加拿大商品現在一律課多少稅」回答。截至 2026 年 9 月 18 日,判斷一批貨物的待遇,仍要分辨進口方向、原產地、商品稅則號、進口日期及例外條件。美國的 Section 232、301、338 各有不同範圍;加拿大 9 月的新反制稅也只涵蓋列明的美國原產商品。本文整理政策與經濟資料,稅率例子不代表每件商品的最終應繳金額。CBP:Section 301、CBP:Section 338、CBSA:加拿大反制稅。

先分清兩個方向:美國對加拿大貨物的進口措施,影響加拿大出口商面對的美國市場;加拿大對美國貨物的反制措施,則可能增加加拿大進口端成本。成本是否轉成售價,還涉及企業吸收、替代供應與需求。加拿大央行 9 月 2 日表示,新增關稅會提高部分企業成本,可能隨時間傳遞到消費價格,並未說所有家庭會承擔相同金額。加拿大央行 9 月評估。
政策時間線:法院裁定與後續措施分開看
2025 年的反制清單不能直接當成今天的稅表。財政部封存資料記錄,加拿大在 2025 年 3 月起陸續反制,並自當年 9 月 1 日撤除大部分反制稅,當時仍保留鋼、鋁及汽車措施。這段歷史既不代表 2026 年所有反制稅已取消,也不代表舊清單全部仍在。財政部 2025 年歷史記錄。
| 日期(2026 年) | 文件所確認的變化 | 範圍與限制 |
|---|---|---|
| 2 月 20 日 | 最高法院認定 IEEPA 不授權總統課徵關稅。判決原文 | 不是所有其他法源下的關稅都被取消。 |
| 2 月 24 日至 7 月 24 日 | Section 122 的 150 天臨時 10% 附加稅期間。CBP 當時指引 | 有列明例外;不能把這個已結束的期間寫成 9 月現行法源。 |
| 5 月 7 日、5 月 20 日、6 月 11 日 | 國際貿易法院判 Section 122 措施違法,之後拒絕暫緩;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其後准予上訴期間暫緩。5 月判決、下級法院暫緩裁定、6 月上訴法院命令 | 原救濟限華盛頓州與兩家進口商;暫緩不是實體終局勝訴,也未恢復 IEEPA 課稅權。 |
| 7 月 1 日 | CUSMA/USMCA 完成首次聯合審查會議,未獲三方一致延長。美方聲明、加方聲明 | 協定繼續運作並進入年度審查,不是當天自動失效。 |
| 7 月 24 日 | Section 301 新措施開始;加拿大一般附加率為 10%,有例外。USTR 公告、CBP 執行條件 | 與先前 Section 122 不同;符合條件並以 USMCA 免稅進口的加拿大貨物獲列明豁免。 |
| 8 月 22 日、9 月 15 日 | 指定加拿大商品的 Section 338 50% 措施於 8 月 22 日生效;9 月 15 日調整商品範圍及例外。CBP 更新 | 不是所有加拿大商品都課 50%,也不能把 Section 301 的 USMCA 豁免套到這裡。 |
| 9 月 8 日 | 加拿大對清單內美國原產商品實施 15%、25% 或 50% 反制稅。正式命令、CBSA 指引 | 依商品附表與原產地規則判斷,另有法定例外。 |
法院新聞尤其要讀到救濟範圍。2 月最高法院處理的是 IEEPA 的授權問題;5 月 Section 122 案的國際貿易法院沒有發布適用所有進口商的普遍禁令。6 月 11 日上訴法院的命令處理上訴期間暫緩,不能被改寫成「所有關稅合法」或「所有關稅都須退還」。這裡記錄的是上述各日的裁判,不把一份歷史暫緩命令冒充 9 月完整案件進度。最高法院判決、國際貿易法院判決、上訴法院命令原件副本。
Section 232 是另一套依產業與商品範圍運作的措施。6 月 1 日金屬公告自 6 月 8 日調整相關清單及待遇;例如特定符合 USMCA 的加拿大、墨西哥工業設備,按非美國成分課 25%,但有效稅負不得低於貨品價值的 15%,並非所有金屬商品都套同一算法。7 月 20 日另設原鋁投資計畫,只有獲准企業及核定數量才可能適用原稅率的一半,不能概括成加拿大鋁全面減半。6 月金屬公告、7 月原鋁公告。
Section 301 的加拿大 10% 也不能直接與每個其他稅率相加。CBP 列有 USMCA 免稅進口及特定 Section 232 商品等豁免;Section 338 則有自己的品項與例外,9 月 15 日後部分原有金屬/產業例外的適用範圍也已改變。看見貨物來自加拿大,不足以判斷它適用哪個附加率。USTR 對 7 月措施提出的調查理由,是行政機關的認定與政策依據,不應改寫成本文對整個加拿大生產制度的事實判決。301 稅則條件、338 更新條件、USTR 說明。
CUSMA 在加拿大的名稱對應美方 USMCA、法文 ACEUM。協定第 34 章規定六週年審查及一致同意延長機制;未一致延長時,原定期間內改做年度審查。它不是 2026 年 7 月自動到期,也沒有因這次會議自動續到 2042 年。原定 2036 年終點亦不能寫成無條件保證,因第 34.6 條另有提前六個月通知退出的規定。加拿大 7 月聲明仍把鋼、鋁、汽車與木材談判列為另需處理的事項,不能把協定仍有效等同所有產業關稅消失。第 34 章、加拿大審查聲明。
加拿大 9 月 8 日措施依清單分 15%、25%、50%,計算基礎是完稅價格。財政部所說的 276 億加元,是被針對的進口貿易金額,不是已收到的稅收。CBSA 同時說明,美國原產與從美國寄出是不同判斷;商業和個人用途均可能涉及,但符合條件的旅客免稅待遇及在途貨物例外仍須分別適用。與鋼鐵衍生品附加稅令重疊時,這兩項附加稅並不累加;也不能因此推論沒有其他稅費。財政部清單與金額、命令及附表、CBSA 適用方式。
還要把未來措施另列:美國 9 月 8 日一份涉及乳製品爭議的公告,將附件列明的加拿大商品訂於 9 月 29 日起禁止進口。就本文 9 月 18 日查核時點而言,這個日期尚未到來;也不是全部加拿大商品或全部乳製品都被禁。公告對 9 月 29 日前已進口但尚未辦理消費進口申報的貨物,另保留原 50% 稅率處理。這種過渡條件不能從新聞標題自行省略。9 月 8 日公告第 1–3 款。
經濟影響:情境、預測與已公布數據
情境分析回答「如果政策走向如此,可能怎樣」。加拿大央行 2025 年 7 月的升級情境,估計到 2027 年底,GDP 水準會比當時的「現行關稅情境」低約 1.25%。這不是已觀察到的年度跌幅,也不是每戶所得少 1.25%,更不能直接用來宣告 2026 年加拿大已損失多少。比較對象、假設及時間範圍,都是那個數字的一部分。2025 年情境分析。
預測則是另一種資料。央行 2026 年 7 月展望曾預測全年 GDP 成長 0.7%,2027、2028 年各 1.8%;但它採用截至 7 月 10 日的關稅假設,早於後來 7 至 9 月的新措施。這些數字可以說明當時展望,不能當作已結算的全年結果,或未經更新就代表 9 月政策組合的影響。7 月經濟展望、假設截止日。
實際統計也要讀對單位。加拿大統計局 8 月 28 日公布,2026 年第二季實質 GDP 經季節調整後季增 0.8%;同一變化換算成年率為 3.3%。它不是同比成長 3.3%,也不是第二季本身增長 3.3%。第二季資料更不可能衡量 9 月才實施措施的結果。經濟當季仍成長,也不能單憑這點推論關稅沒有造成損害:要估計影響,還需要與沒有該措施時的可比情況作分析。統計局第二季 GDP。
對家庭而言,比套用全國每戶固定損失額更有用的,是把工作收入、進口商品與住房等支出分開追蹤。央行的成本傳遞判斷帶有條件,無法支持舊稿的「每戶每年固定少 1,700–2,000 加元」。不同家庭的購物組合與工作產業不同,不能把一個 GDP 情境比例換算成人人相同的帳單。需要另看居住開銷時,可參考多倫多租屋、生活成本與租客保障;那是特定城市的費用背景,不是全加拿大關稅損失估計。央行對成本與物價的評估。
後續閱讀關稅消息時,先找出它說的是法源、行政執行、法院救濟,還是經濟推估,再核對商品範圍和日期。企業出貨的實際稅額,需要依貨物分類、原產地證明與當次進口條件核算;家庭預算則應觀察自己的支出與收入變化。本文不以政策消息判定哪一方「贏」,也不把上述資料轉成股票或匯率買賣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