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更新與查證:2026-09-17
在加拿大更換手機或家用網路方案,先分清收費的原因,才能判斷是否應付。CRTC 電訊監管政策 2026-43於 2026 年 3 月 12 日公布,相關守則修訂從 6 月 12 日生效並開始執行;《電訊法》相關修正本身則早在 2025 年 10 月 30 日生效。公布日、法律修正生效日與本次守則的執行日不是同一天。本文整理截至 2026 年 9 月 17 日的適用條件,不能把新制理解為換公司後所有帳款一律歸零。

政策第 29 段分開規定適用對象:所有行動無線業者的個人及小型企業客戶,以及受 Internet Code 約束的家用網路業者之個人客戶。Internet Code 的適用範圍列明大型自有設施網路業者;不能把無線服務的全業者範圍直接套到每一家網路轉售商或商用網路合約。申辦前應確認服務種類、實際簽約公司及合約期限。
啟用、改約與解約,要按不同規則判斷
本次禁止的是為啟用新零售電訊方案或修改現有方案而收取的費用。2026-43 第 17–19 段保留兩種例外:在客戶住所實際安裝電訊服務的合理費用,以及客戶明確選購的額外產品或服務,例如非必要的附加設備或到府 Wi-Fi 設定。例外不是把任何「設定費」改名後就可收取,也不能把必需項目自動說成客戶自選。
| 合約情況 | 提前解約費的判斷 | 官方依據 |
|---|---|---|
| 手機服務,沒有補貼設備 | 無論定期或不定期合約,不得收提前解約費。 | Wireless Code G.3 |
| 家用固定網路,沒有補貼設備,定期合約 | 仍可能有合約列明的提前解約費;可收費期間不得超過 24 個月或合約期限之較短者,到期須降為零。 | Internet Code G.1.iii.a |
| 家用固定網路,沒有補貼設備,不定期合約 | 不得收提前解約費。 | Internet Code G.1.iii.b |
表中的家用網路規則須先符合該守則及相關條款的適用條件;守則的實施章節對 2020 年 1 月 31 日施行時已存在、未續約或修改的舊合約,仍列有包括 G.1 在內的條款例外。不能只憑「沒有補貼手機」就斷言任何網路定期合約都可免費提前退出。
取消費保護也不是 2026 年才第一次出現。2017 年版 Wireless Code 的 G.3已禁止無補貼設備的不定期合約收提前解約費;當時無補貼設備的定期合約則有上限,為 50 加元或剩餘月費的 10% 之較低者,最遲 24 個月歸零。2026-43 第 20–21 段進一步取消無補貼設備的手機定期合約提前解約費。這項歷史比較不能寫成過去每次換公司都必須付罰款。
設備補貼、設備分期與純粹的服務啟用費,必須分別看。Wireless Code G.2對有補貼設備的提前解約費設上限及逐月遞減要求:一般定期合約以補貼價值為上限,在合約期限或 24 個月之較短期間內降為零;不定期合約則最長 24 個月,tab 類合約另有遞減方式。補貼價值按守則的設備零售價減簽約時已付金額計算,不是業者任意加上的處理費。
手機尚未付清,也不代表新規會替你免除設備本金。但不能反過來說分期完全不受監管:CRTC 2021-98 第 49–53 段認定,與無線服務綁定的設備融資方案受 Wireless Code 約束,因取消服務而須償還的融資餘額,在該守則下按提前解約費處理,適用 G.1、G.2 的保護。因此,設備未付金額可能仍須結清,但其計算不能脫離守則限制,也不能再加收任意的服務解約罰款。若合約另有期末退機或買斷安排,應要求業者分列設備餘額、退機條件及計算依據;本文不把所有退機方案當成相同的補貼模式。
換約前核對總成本,保號與申訴分開辦理
比較新方案時,把剩餘設備費、合約內可能適用的取消費、可合法收取的安裝或自選項目、月費、優惠期限、稅額及所需服務一起列入。要求書面報價與取消當日的明細,並確認搬家或日常活動地點的服務供應。家庭共享、SIM-only 或留客方案可列為比較選項,不能保證一定更便宜,也沒有以轉出相威脅就一定獲折扣的權利。裝置及方案類型的基礎差別可接著讀加拿大 SIM 與 eSIM 選擇指南。
需要保留電話號碼時,CRTC 的轉號指引要求先告知新業者並由其安排轉移,轉移前保持原服務有效,不要先自行取消。能否攜碼仍須由新業者確認,例如搬離原本通話區或部分 VoIP 轉換可能受限。這份指引的舊取消費段落不是 2026 年現行費用依據;目前費用應按上文所連的守則及修訂判斷。
若費用有爭議,先保存合約、帳單、取消日期及與客服的往來,向業者指出哪一筆與哪一項規則不符,給業者處理機會。依CCTS 的申訴流程,未解決時可請該獨立申訴機構審查;官方申訴入口說明服務免費,通常涵蓋合約、帳單、服務提供與信用管理爭議,並須先通過其受理範圍審查。CCTS 處理個案,不保證所有要求都成立,也不是替監管機關對業者開罰。
最後要留意尚未生效的後續規則。CRTC 2026-67在 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布的強化通知要求,生效日為 2027 年 4 月 13 日。現行守則頁面已標出部分未來文字,不表示讀者在 2026 年 9 月就能把那批新增通知要求當成已生效權利;它與 6 月 12 日開始執行的收費禁令應分開看。
